人生就是博

    请输入关键字
    确定
    中文
    恒天然浓缩牛奶蛋白粉采购项目比价信息公告
    时间:2023.07.17

    一、项目编号:JTZLGL2023012

    二、项目名称:恒天然浓缩牛奶蛋白粉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营养健康业务部上海迈向胜利健康技术有限公司在承德森源生产常温存储的长保产品高蛋白饮品,需使用恒天然浓缩牛奶蛋白粉MPC85(4855)预计采购量为10-20吨。使用时间为8-10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预计采购数量(吨)

    生产厂家

    交货期

    1

    浓缩牛奶蛋白粉

    MPC85(4855)

    10-20吨

    新西兰恒天然

    8-10月份

    备注:上表中采购量、到货需求仅作参考,具体以订单为准;

    四、资格要求:

    1、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竞价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2、竞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以上情况的,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允许(最先报名或根据需求设定)的竞价方参与竞争;

    4、本次询比价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不接受中粮及人生就是博供应商黑名单(以人生就是博集团采购执行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竞争;

    五、报名须知

    执行线上采购招标流程谈判形式可选择现场、电话、视频、邮件确认等,各种谈判形式均应保留完整的过程文件

    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类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注: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开户行许可证;

    2、能开具 13%增值税发票的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可以提供2023年3月至2023年7月期间任意一张13%增值税发票可作为证明材料等);

    3、竞价人近三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订单或验收报告为准);

    4、实施许可的提供相关许可证书;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如果法定代表人报名,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如果授权委托人报名,请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6、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

    7、数据保密协议。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请按顺序编辑好页码,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送到liuliqiang@mengniu.cn  电子邮箱进行审查(过期发送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价单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需在提交电子版资质文件同时,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邮寄(纸质资料发快递)至报名联系人处,作为资格审查材料(以上内容必须清晰、易辨认,否则将被视为没有提供有效证件)一式两份;在提供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时将快递单据原件扫描件一并提供。

    资料邮寄地址信息:北京市通州区食品工业区1区1号(刘立强收,联系电话:13240020810)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竞争资格。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3   717 9 时至  2023   7 2017  时止;

    2、资格预审时间:   2023 18日至   2023  7  21日;

    3、询价单发放时间:资格预审合格后于  2023 7 21 日至  2023   7  23 日发放询价单。

    4、比价时间:  2023   7  26 日(以发出的询价单为准)。

    七、询比价地点: 人生就是博北京工厂生产楼会议室                (以发出的询价单为准)

    八、发布媒体:

    人生就是博官网(http://www.ourvirtualand.com)

    人生就是博内部OA平台

    九、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上海迈向胜利健康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刘立强                联系方式:13240020810

    十、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人生就是博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监 督 人: 潘虹                       联系方式:18686095595

    附件:1.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

    2.数据保密协议

       采购方:上海迈向胜利健康技术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17日

     

    附件1:

    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

    序号

    潜在竞价单位名称

    标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附件2:

    数据保密协议

    甲方:上海迈向胜利健康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软件、软件目录、文件、信息、数据、图纸、基准测试、技术规格、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由甲、乙方各自专有的、且提供给对方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甲方使用乙方软件过程中所有涉及到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人员的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以及过程中所传递的所有相关的信息、数据等,乙方还需要对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网站进行保密设置,只有使用合法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后才可以浏览网站与用户等级或岗位相关的信息,其他无权限人员一律无法浏览该网站或查看该网站的所有信息,包括由甲、乙方于本合同之前或之后签订的其他合同中规定为“保密信息”的所有项目。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需求调研、软件开发、软件升级、系统实施或调试时所使用的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保密条款

    1、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乙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合同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合同由甲、乙方提供给对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双方不得就此要求经济补偿。

    7、合同确定业务的双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合同的双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该方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乙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乙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乙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乙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乙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下规定情形,每出现一次承担违约金 100000 元,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 【1】种方式解决:

    1、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七条、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方:

    代表人:

    日期: